研报个别数据与源数据不一致!国盛证券及署名分析师被警示|世界快讯
中新经纬6月30日电 江西证监局网站30日消息,因业务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等,国盛证券被出具警示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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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图来源:江西证监局网站
江西证监局指出,经查,国盛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:一是业务管理方面存在不足,如邀请外部专家制度不完善,未规定社会声誉、处罚记录要求;未及时修订投价报告相关制度;对于证券研究报告中语法错误、错别字的责任承担规定不合理;对《每日一图》市场影响审慎性评估有效性不足。
二是部分证券研究报告存在个别数据底稿不完善,个别数据与源数据不一致,单位错误,个别调研存在先调研后审批等情况。
江西证监局表示,上述情形违反了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66号,以下简称《合规管理办法》)第三条、第六条,《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》(证监会公告[2020]20号,以下简称《暂行规定》)第三条、第六条、第十八条,《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》(中证协发[2020]76号)第二条、第九条、第十一条、第十五条、第十七条、第十九条、第三十四条的规定。根据《合规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、《暂行规定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决定对国盛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同日(6月30日),江西证监局披露《关于对杨业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《关于对王昱涵、张峻晓、鞠兴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。
江西证监局指出,经查,发现国盛证券发布的某证券研究报告存在个别数据与源数据不一致、单位错误等情形。杨业伟作为该证券研究报告署名的证券分析师,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,违反了《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》(证监会公告[2020]20号,以下简称《暂行规定》)第九条和《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》第七条、第八条的规定。根据《暂行规定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决定对杨业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经查,2022年8月30日,王昱涵将制作的“每日一图”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客户发送,造成不良影响。该图片产品发布之前,依次经过时任策略首席分析师张峻晓、质量控制和合规人员的审核。鞠兴海时任研究所副所长,为研究所合规质控总复核人。
江西证监局指出,王昱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95号,以下简称《高管办法》)第四条、第二十二条的规定。
张峻晓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》(证监会公告[2020]20号,以下简称《暂行规定》)第九条和《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》第四条、第七条、第八条的规定。
鞠兴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66号,以下简称《合规管理办法》)第十条和《高管办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。
根据《高管办法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,江西证监局决定对王昱涵、鞠兴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根据《暂行规定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决定对张峻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(中新经纬APP)